减免的流转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文件有哪些?
我在处理公司税务时,遇到减免流转税的情况。不清楚减免的流转税是否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不知道相关规定在哪些文件里。想了解一下具体是哪些文件对这方面有规定,以便正确处理税务。
展开


在我国税收体系中,流转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营改增后营业税已取消)等。关于减免的流转税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需要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这里的“其他收入”涵盖范围较广,减免的流转税可能包含其中。 同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如果减免的流转税属于财政性资金,就要看是否符合上述不征税收入的条件,若不符合则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另外,对于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也有相关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不直接挂钩的,不缴纳增值税。企业在判断减免流转税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需结合这些文件综合考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