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实施条例是怎样的?


金融诈骗并非单一罪名,而是一类罪名的统称,它涉及到多种具体的犯罪行为,相关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一些相关的司法解释等。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看常见的金融诈骗罪名及其规定。在贷款方面,《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了贷款诈骗罪。简单来说,如果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是二万元以上。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票据使用中,《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了票据诈骗罪。如果有人进行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使用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等行为,数额较大的,就构成票据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通常是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还有信用证诈骗,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对于信用证诈骗罪,处罚也是根据情节轻重来划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在保险领域,《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了保险诈骗罪。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相关的司法解释还对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认定、情节严重程度等方面做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具体的操作标准。在判断是否构成金融诈骗以及如何处罚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