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融资租赁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之后再去起诉,对方如果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失去胜诉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融资租赁中,这个三年的诉讼时效起算点通常是从承租人违约,也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履行其他义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违约行为发生时开始计算。比如,合同约定每月15日支付租金,承租人没有在该日支付,从这一天起,出租人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可能受到了损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起算。 不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比如,因为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出租人无法在这期间去主张权利,就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例如,出租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承租人发函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租金,这就属于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此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发函这个时间点开始,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所以,在融资租赁纠纷中,出租人要特别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遭受不利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款函等,以便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