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二奶’状告死者发妻争夺遗产案是怎样的情况?


在探讨全国首例“二奶”状告死者发妻争夺遗产案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遗产继承,简单来说,就是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将其生前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对遗产继承的相关事宜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这个全国首例“二奶”状告死者发妻争夺遗产案中,“二奶”通常指的是与有配偶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人。该案件中,死者生前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自己的部分遗产赠与了“二奶”,而“二奶”在死者去世后,依据这份遗嘱向死者的发妻提出了遗产分割的要求,并付诸法律诉讼。 从法律层面来看,遗嘱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意思表示。一般情况下,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就会被认定为有效。然而,本案存在一个特殊情况,那就是死者与“二奶”的关系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它要求人们的行为应当符合社会的一般道德和伦理规范。 我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这个案子里,死者将遗产赠与“二奶”的行为,是基于他们之间这种违反公序良俗的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损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最终,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规定,认定死者将遗产赠与“二奶”的遗嘱无效。这意味着“二奶”不能依据这份遗嘱获得遗产。而死者的遗产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死者的发妻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这个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它明确了在遗产继承案件中,不仅要考虑遗嘱的形式和内容,还要考虑行为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原则。这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正常的婚姻家庭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提醒人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