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我和公司签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马上合同就要到期了,公司说不打算和我续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我支付经济补偿啊?我也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怕自己权益受损。
展开 view-more
  • #合同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就好比我们租房子,和房东约定好了从几月几号开始租,到几月几号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不过,终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一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该法第四十六条明确指出,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是什么意思呢?打个比方,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提出以和原来一样的条件或者更好的条件继续和你签合同,但是你自己不愿意续签,那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给你经济补偿。反之,如果公司不愿意和你续签,或者公司提出的续签条件比原来差,你不同意续签,那么公司就需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支付多少经济补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