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约定保证期限的保证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当时合同里没约定保证期限。我现在有点担心自己的责任期限问题,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保证期间是怎么规定的?我要承担多久的保证责任呢?
展开 view-more
  • #保证期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关乎着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切身利益。对于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确定保证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意味着,如果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限,那么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一天开始算,往后的六个月就是保证期间。 例如,甲向乙借款,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丙为甲的借款提供保证,但保证合同中未约定保证期限。一年借款期限届满后,从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的保证期间。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乙有权要求保证人丙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乙在这六个月内未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丙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当遇到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时,要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确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要及时在保证期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而保证人也要清楚自己的责任范围和期限。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