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原因航班取消赔偿标准是什么,有法律规定吗?


在探讨天气原因航班取消赔偿标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相关概念。航班取消是指由于各种原因,航空公司决定取消原本计划执行的航班。而赔偿标准则是指在航班取消后,航空公司应该给予旅客的经济补偿额度等相关规定。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的,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这里的不可归责于承运人,就包括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 当航班因天气原因取消时,通常认为这属于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一般没有赔偿旅客直接经济损失的法定义务。不过,航空公司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商务、机组等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承运人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虽然天气原因不属于上述规定的情况,但从服务角度出发,多数航空公司会采取一些措施。 一般来说,航空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为旅客提供免费的改签服务,帮助旅客重新安排行程,选择合适的其他航班。如果旅客不愿意改签,航空公司也会为其办理退票手续,并且不收取退票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旅客的权益,减少了旅客因航班取消而带来的不便。 不过,如果因为航班取消,旅客产生了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为了等待航班而产生的住宿费用、餐饮费用等,是否能得到赔偿就比较复杂。如果航空公司在航班取消后没有及时、充分地履行告知和协助义务,导致旅客产生了不必要的费用,那么旅客可以和航空公司协商,要求其承担部分责任。协商不成的话,旅客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与航空公司的不作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综上所述,天气原因导致航班取消时,航空公司通常没有法定的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旅客改签或退票。对于旅客的额外损失,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航空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旅客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及时与航空公司沟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