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辞职如何进行仲裁赔偿?


被迫辞职后进行仲裁赔偿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流程和要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被迫辞职”。它指的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迫使劳动者不得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接下来是仲裁赔偿的流程。第一步,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申请书需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还需要准备能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被迫辞职事实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 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一般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如果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申请,会安排开庭时间。在开庭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进行举证和质证。劳动者要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事实依据,展示相关证据。 关于赔偿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其他损失,劳动者也可以在仲裁请求中提出赔偿要求,比如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等,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这些诉求。 总之,被迫辞职后通过仲裁争取赔偿,劳动者要清楚自身权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