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纠纷是指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权利义务关系产生的争议。以下为您详细介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租金支付纠纷是较为常见的一种。在房屋租赁中,租金的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是租赁双方关注的重点。例如,承租人可能因为经济困难等原因拖欠租金,而出租人则希望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收取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维修纠纷也经常出现。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可能会出现损坏,需要进行维修。然而,对于维修责任的划分,出租人和承租人可能存在分歧。一般来说,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此外,还有房屋使用纠纷。承租人可能会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房屋,或者进行违法活动,这可能会对房屋造成损害,也会影响到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房屋转租纠纷也时有发生。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这可能会给出租人带来损失,也会引发三方之间的纠纷。《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最后,租赁解除纠纷也是常见的类型。在租赁期限未满时,一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想要提前解除合同,而另一方则不同意,这就容易引发纠纷。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