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采取什么形式订立租赁合同?


在我国,当人们要订立租赁合同的时候,法律对于合同形式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订立这个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形式很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租赁期限较长的情况下,书面合同能够更明确地记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例如,小明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那么他和房东就应该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等重要条款。这样一来,双方都能清楚自己的责任和权益,如果后续出现问题,书面合同也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而对于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情况,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租赁合同。不过,口头形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在发生纠纷时,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比如,小张临时租了一辆自行车,租了三天,他和车主口头约定了租金和归还时间。如果在租赁期间出现了自行车损坏等问题,双方可能会对责任划分产生争议,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太明确,就可能难以确定责任归属。 此外,除了书面和口头形式外,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也认可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比如,小王通过电子邮件和房东达成了租房的合意,邮件中明确了租赁的各项条款,那么这份电子邮件也可以被视为有效的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当事人订立租赁合同可以根据租赁期限和实际情况,选择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形式。但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减少纠纷风险,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