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否需要到医保局报销?
我不小心骨折了,已经在医院进行了治疗,想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去医保局报销呢?不太清楚整个报销流程,是直接在医院结算就好,还是必须要去医保局走报销程序呢?
展开


在回答骨折是否需要到医保局报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概念。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当参保人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骨折的医疗费用报销不一定要到医保局。现在很多医院都支持直接结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也就是说,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出院结算时,医院会自动扣除医保报销部分,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费用。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是需要到医保局报销的。比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且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就医地无法直接结算,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参保人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如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费用清单等,回到参保地的医保局进行报销。另外,如果是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的骨折,医保部门可能需要对受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是否符合报销条件,这种情况下也可能需要到医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所以,骨折后不一定要到医保局报销,大部分情况在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但遇到上述特殊情况时,则需要前往医保局办理报销业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