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工伤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骨折工伤赔偿到底是怎么算的,想知道赔偿的标准是什么,能赔多少钱,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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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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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赔偿是许多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关心的重要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认定的重要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骨折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 当职工的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就是劳动能力鉴定环节。这一环节至关重要,它能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对于骨折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重要的一项赔偿内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也是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在某些地区,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经济情况来确定。 总之,骨折工伤赔偿标准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体系,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劳动者在遭遇骨折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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