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建交通事故务工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福建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因为受伤没法工作,收入也没了。我想知道在福建,交通事故里的务工赔偿是怎么算的,有哪些标准和依据,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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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务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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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交通事故中的务工赔偿,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误工费赔偿,是对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进行的补偿。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它的赔偿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经济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对误工费的计算进行了明确规定。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受害人每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因交通事故误工3个月,且这期间单位停发工资,那么误工费就是5000×3 = 15000元。 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例如,受害人从事零售业,当地上一年度零售业职工平均工资是每年60000元,误工时间为2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60000÷12×2 = 10000元。 在福建处理交通事故务工赔偿时,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误工损失。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条、病历、诊断证明等,用以证明误工时间;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条、银行流水等,用以证明收入情况。 总之,在福建发生交通事故后主张务工赔偿,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计算误工损失,并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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