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是怎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明确了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则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据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其次,对于赔偿范围,解释规定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比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这在解释第六条有具体说明。 再者,关于责任划分,该解释也有涉及。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例如,如果受害人自己也存在一定过错导致损害发生或扩大,那么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雇佣关系中的人身损害赔偿也有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后,该解释还对赔偿计算标准、方式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为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提供了全面且具体的法律依据,使得在司法实践中能够更公平、合理地确定赔偿责任和数额,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