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工伤死亡如何赔偿?


在赣州,工伤死亡赔偿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赔偿项目和标准。 丧葬补助金,这是用于职工丧葬事宜的费用。按照规定,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上年度赣州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放,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放,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是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获得的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这也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设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0000元。这同样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赔偿流程方面,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认定为工伤死亡后,就可以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赔偿了。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相关赔偿费用就由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