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场意外,身体受到了伤害。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都有啥。我想知道哪些费用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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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是指当一个人的身体受到伤害时,责任人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各类费用。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弥补受害者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损失。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它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可忽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涵盖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多个方面。这些赔偿项目是为了最大程度地弥补受害者因人身损害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生活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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