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叫什么合同?


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常称为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这种合同的定义、法律规定和重要意义。 首先,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总承包人,由该总承包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向发包人负责,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发包人把整个工程交给一个总承包商来做,总承包商要从头到尾负责到底。 从法律规定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这些规定明确了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合同的合法有效履行。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发包人而言,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可以减少与多个承包人分别签约的麻烦,提高管理效率,降低协调成本。同时,总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负责,在出现问题时,发包人可以直接找总承包人解决,责任明确。对于总承包人来说,承接总承包项目可以展示其综合实力,获得更多的利润空间。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总承包人可以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统筹安排,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双方都应当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对于工程的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确、具体的约定,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