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服务费的计取标准是什么?
我是做工程的,现在涉及到总包服务费的计取问题。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标准,想知道在法律规定里,总包服务费到底该怎么计取,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还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呢?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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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的总包服务费计取标准。不过,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 2013)里有所涉及。该规范提到,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若没有规定,可参照以下标准计算:1. 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2.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 - 5%计算;3.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总包服务费一般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计取标准。双方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服务内容等因素来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发生争议时,可能会参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规定或者类似工程的惯例来处理。总之,虽然没有绝对统一的标准,但有相关规范和参考方式来确定总包服务费的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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