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怎样的?

我有一批货物,对方一直不接收,我想办理提存公证,但不清楚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想了解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到底是如何进行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公证过程中又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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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存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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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物品的提存公证,是指在一定情况下,债务人将无法交付给债权人的物品提交给公证机构保存,从而消灭债务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首先,从提存的条件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甲向乙交付一批货物,乙没有合理原因却拒绝接收,此时甲就可以考虑提存这批货物。 其次,提存的主体包括提存人(一般是债务人)、提存受领人(通常是债权人)和提存机关(在我国,公证处是主要的提存机关)。提存人需要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申请时,提存人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一般包括提存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债务依据,比如合同、协议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文件;无法履行债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像债权人拒绝受领的书面说明等。例如,甲要办理货物提存公证,就得带上和乙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以及乙拒绝接收货物的相关证据。 在办理提存公证的程序上,提存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公证处会对提存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提存人的身份是否真实、提存的物品是否符合要求、提存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如果审查通过,公证处会对提存的物品进行验收或封存。对于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公证处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如变卖后提存价款。 提存的效力方面,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消灭。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例如,甲提存货物后,货物因不可抗力损坏,这个风险就由乙承担。同时,提存的货物产生的收益归乙,提存货物产生的费用也由乙支付。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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