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处置税率是多少?
我是一般纳税人,现在要处置一些固定资产,但不清楚该按照什么税率来交税。不知道不同情况的固定资产处置税率有没有区别,也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讲讲。
展开


一般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的税率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概念。固定资产,通俗来讲,就是企业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像房屋、机器设备等都属于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则是指企业把这些固定资产进行出售、转让等处理。 在税率方面,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相关规定,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这里的适用税率,通常根据不同行业和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比如销售货物类的固定资产,适用的税率可能是13%。 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例如,企业处置一台2008年购买的设备,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就可以按照这个简易办法来。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