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是多少?
我有一批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打算出售,但是不太清楚在税收方面的规定,想知道出售这些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到底是多少,我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缴税,有没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呢?
展开


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固定资产”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固定资产就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像房屋、机器设备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下面分情况为你说明税率情况: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比如,企业销售一台2010年购买的设备,现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一般是13%(根据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如果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过自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比如,某小规模企业出售一台使用过的设备,就按照这个标准缴税。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缴税方式。总之,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率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纳税人类型、固定资产购进时间等多种因素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