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进销项税结转分录是怎样的?


一般纳税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进销项税的结转分录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让我们来理解几个基本的概念。“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买东西时交给卖家的税钱。“销项税额”则是企业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也就是企业卖东西时向买家收的税钱。 在会计核算上,“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增值税的发生、抵扣、缴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该科目下会设置多个专栏,常见的有“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等。 月末时,如果企业“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贷方余额,意味着企业当月的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产生了需要缴纳的增值税。此时,应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这个分录的意思是,把当月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从“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到“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科目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当月应缴纳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 如果“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科目出现借方余额,说明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产生了留抵税额,即当月多交了增值税或者有尚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做专门的分录进行结转,留抵税额可以在以后月份继续抵扣销项税额。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里体现了企业用银行存款缴纳之前计提的未交增值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所以企业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正确的分录进行进销项税的结转和增值税的缴纳,以确保税务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