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我之前谈恋爱时,为了和对方结婚,送了对方不少贵重礼物,像首饰、名牌包包啥的。现在我们分手了,结婚的事儿也没成。我就想问问,我这些以结婚为目的送出去的东西,还能不能要求对方还给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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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婚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否可以要求返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这个概念。它通常指的是一方为了与另一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予对方财物等的行为。这种赠与带有很强的目的性,与一般的赠与有所不同。一般的赠与是单纯基于感情、情谊等原因而进行的财物给予,不附加特定目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这里的彩礼就属于典型的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对于除彩礼之外的其他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双方最终没有结婚,赠与方通常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因为这种赠与是以结婚为条件的,当结婚这个条件无法实现时,赠与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比如,一方为了筹备婚礼,为对方购买了昂贵的婚纱、戒指等物品,而最终双方分手,结婚未能达成,那么这些物品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但是,如果赠与的财物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或者价值较小,一般视为一般性赠与,通常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例如,在恋爱期间,一方送给另一方一些日常的小礼物,如鲜花、巧克力等,这些通常就不能要求返还。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要要求返还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财物,赠与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比如,聊天记录中明确表达了送财物是为了结婚,或者有证人能够证明赠与的目的等。如果能够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且结婚目的未能实现,那么在法律上是有很大可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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