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屋主不签字是否要强拆?
我家遇到政府拆迁,可我对拆迁补偿不满意就没签字。现在担心政府会强行拆除我家房子,想了解下在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政府是不是真的可以强拆,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在政府拆迁过程中,屋主不签字并不意味着政府就一定会强拆。我们先来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而司法强制拆迁,是指对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也就是说,如果屋主对拆迁补偿等事项有异议而不签字,政府不能直接强拆。政府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先与屋主协商,作出补偿决定。如果屋主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政府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政府要实施强拆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不能随意强拆屋主的房屋。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