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地方性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主要内容。 首先,律师服务收费的原则。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其次,收费方式。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对于风险代理收费,《办法》也有明确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婚姻、继承案件;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此外,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或幅度收费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以明显低于成本的收费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总之,《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从多方面对律师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以保障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