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广西诉讼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我在广西,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想通过诉讼离婚。但我不知道具体要怎么操作,比如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清楚广西诉讼离婚办理手续的详细情况。
展开 view-more
  • #诉讼离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在广西办理诉讼离婚手续,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下来是准备起诉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证据材料可以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和相关产权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后,法院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法律文书。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