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时间有规定吗?
我买了套房子,开发商说什么时候办房产证他们定。我有点担心一直拖着不给办,想知道房产证办理时间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规定啊?要是有规定,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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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办理时间是有相关规定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预售商品房而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也就是说,如果是预售房,在房屋交付使用后90天内,开发商应该协助购房者办理好房产证,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开发商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对于现售商品房,若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按照上述司法解释,也应该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好房产证。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房产证,比如购房者没有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等,开发商一般不承担责任。 另外,各地可能还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关于房产证办理时间的具体政策和流程,购房者在买房时,最好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了解清楚。这样,在遇到房产证办理时间方面的问题时,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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