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贵州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首先是申请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贵州,这里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通常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申请之后是受理阶段。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齐全、有效。同时,会核实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受理,并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接下来进入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就是审查环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的目的是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最后是登记(发证)环节。如果经过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协议离婚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冷静和理智,按照法律规定和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及时向婚姻登记机关咨询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