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

我在试用期内,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完全没预料到,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处理,我有哪些权益,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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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解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步骤和原则来处理:首先,要明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果公司解除合同的理由属于上述法定情形,那么公司的解除行为可能是合法的。但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员工存在这些情形,或者没有向员工说明解除理由,那么公司的解除行为就可能涉嫌违法。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遇到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应积极与公司沟通,要求公司说明解除理由。如果认为公司解除行为不合法,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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