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当得利返还的时效过期了该怎么处理?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后来以不当得利为由让我返还。但现在我发现返还时效已经过期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是我就不用返还了,还是对方还有办法让我返还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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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不当得利返还时效过期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不当得利和诉讼时效。不当得利,简单来说,就是没有合法的依据,取得了利益,而让他人遭受了损失。比如有人把钱转错到你的账户,你没有合理理由收下这笔钱,这就构成了不当得利。而诉讼时效呢,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不当得利返还的时效过期后,从法律层面来看,债务人获得了时效抗辩权。这意味着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债务人可以以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一旦债务人提出了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认为时效确实已经过期,就会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在法律上不用再返还不当得利了。 不过,即使时效过期,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就完全消灭了。如果债务人自愿返还不当得利,债权人仍然有权接受。因为债权债务关系本身并没有因为时效过期而不存在,只是不能通过法院的强制力来实现债权了。例如,债权人在时效过期后再次向债务人主张返还,债务人良心发现,主动把钱还给了债权人,这种情况下债务人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已支付的款项。 此外,如果债务人在时效过期后,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那么就会导致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比如债务人给债权人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会返还不当得利,那么从作出承诺之日起,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所以,当不当得利返还时效过期时,债务人可以行使时效抗辩权,但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或者重新作出履行承诺,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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