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期间被无故辞退引发的劳动争议该如何处理?

我怀孕了,结果公司无故把我辞退,我觉得这很不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有哪些权益,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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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孕期辞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怀孕期间被无故辞退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是有明确法律规定来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并介绍处理办法。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对于怀孕的女职工,法律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也明确,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无故将其辞退,女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女职工可以向用人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同意,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他们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第三步,如果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女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无故辞退的事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第四步,如果女职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在赔偿方面,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女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总之,怀孕期间被无故辞退的女职工,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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