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婚内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该如何处理?


在婚姻关系中,债务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婚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婚内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婚内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买房子,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要一起承担偿还责任。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后是婚内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就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有经过另一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精神,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己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在离婚时,个人债务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仍然由负债方自行负责偿还。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能会比较复杂。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性质有争议,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比如,要证明是共同债务,可以提供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合同、用于家庭生活的消费凭证等;要证明是个人债务,可以提供对方独自借款且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等。总之,了解和正确处理婚内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家庭的稳定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