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易惯例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和别人做生意的时候,经常会遵循一些大家默认的做法,也就是交易惯例。但我不太清楚这些交易惯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它有没有法律效力呢?如果交易双方因为交易惯例产生了纠纷,法律会怎么处理呢?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交易惯例
  • #法律规定
  • #民法典
  • #合同纠纷
  • #交易习惯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易惯例是指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或者指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在我国,交易惯例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多处涉及到交易惯例。比如在合同编里,当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存在相关的交易惯例,也可以参照交易惯例来确定价款或者报酬。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二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这里也可以看出,如果存在交易惯例,对于合同成立地点等相关事项的确定也是有参考作用的。 当交易双方因为交易惯例产生纠纷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该交易惯例是否确实存在,以及是否为双方所知悉和认可。如果该交易惯例是被广泛认可和遵循的,并且双方在交易过程中也按照该惯例进行操作,那么法院可能会依据该交易惯例来处理纠纷。但如果交易惯例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那么法律规定优先适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