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对方责任该如何处理?
我家孩子未成年,骑电动摩托车和机动车撞了。现在不知道对方责任该怎么处理,是对方要全赔,还是按比例赔偿,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想弄清楚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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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后,处理对方责任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范的过程。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的划分,这是确定对方责任承担的基础。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划分的结果通常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几种情况。 若对方被认定为有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这意味着,赔偿顺序是先由交强险赔付,再看商业险,最后才是侵权人自己承担。 对于未成年人一方的损失,赔偿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未成年人有工作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些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详细规定。 同时,由于是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监护人没有尽到相应义务,导致未成年人驾驶电动摩托车发生事故,监护人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可能会减轻对方的赔偿责任。总之,在处理此类事故对方责任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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