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被打伤怎么处理?

有人故意上门跟我吵架,寻衅滋事,结果在过程中被我打伤了。我现在很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需不需要对他进行赔偿,会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呢?
展开 view-more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这种情况中,涉及到正当防卫以及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等法律问题。首先解释一下正当防卫,它指的是当我们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我们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因为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到有人故意上门吵架寻衅滋事被打伤的情况,如果对方上门寻衅滋事,你的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受到现实的紧迫威胁,你为了制止其不法侵害而打伤对方,在合理限度内属于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只是言语挑衅、轻微推搡,你将其打伤至轻微伤,这可能就超出了必要限度,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有暴力攻击行为,严重威胁到你的生命安全,你采取措施将其打伤,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要是被认定为正当防卫,那么你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同时还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若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寻衅滋事行为已经停止,你再将其打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构成轻伤以上,则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故意伤害罪。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要结合具体情节来判断责任归属。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