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未签订合同意外死亡该如何处理?

我家有个亲戚是临时工,没和单位签合同,工作时意外死亡了。我们都慌了神,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清楚能得到什么赔偿。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种临时工没签合同意外死亡的情况,具体的处理流程和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展开 view-more
  • #临时工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临时工未签订合同意外死亡时,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处理方式和法律依据。首先,要确定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临时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其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那么双方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这一认定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接下来就要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旦被认定为工伤,其近亲属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赔偿责任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临时工的近亲属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