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治安案件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遇到点事儿,好像涉及治安方面。我不太清楚这治安案件到底是怎么处理的,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我就想知道整个完整的办理流程是什么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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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治安案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治安案件的办理流程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受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法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会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这就好比你有问题向警察叔叔反映,他们会先把情况记下来。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 接着是调查。受案后,公安机关会展开调查工作,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材料。比如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等。调查要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然后是决定。经过调查,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会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其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最后是执行。处罚决定作出后,就要进入执行阶段。如果是罚款,被处罚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是行政拘留,会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同时,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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