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有哪些程序?

我遇到了和行政案件相关的事,想了解下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具体都有哪些流程和步骤。从开始受理到最终结案,每个环节是怎样的,比如需不需要我配合做些什么,会不会有时间限制等,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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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案件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首先是受案。当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受案条件,就会予以登记受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机关业务部门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 接着是调查。受理案件后,公安机关会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人员可以询问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也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进行检查。调查过程中,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明确了可以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如对物品、设施、场所采取扣押、扣留等措施。调查人员在进行询问、检查等工作时,需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 之后是作出处理决定。经过调查,如果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公安机关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最后是执行。如果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没有异议,就需要按照决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对于罚款处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 整个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目的是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公平、合法、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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