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复发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受了工伤,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现在工伤又复发,不知道后续的治疗费用谁来承担,在法律上我还有哪些权益,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实在很发愁,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当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复发,这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和法律规定的重要问题。下面将为你详细分析可能遇到的情况以及对应的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复发”的概念。工伤复发指的是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治疗后病情暂时稳定,但在一段时间后,原工伤的病情再次发作。简单来说,就是之前的工伤问题又重新出现了。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复发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如果之前工伤认定及鉴定程序都已完成,并且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工伤复发时,职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具体而言,工伤复发后的治疗费用,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是合理的治疗费用,大部分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承担。此外,职工在工伤复发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工伤复发时,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将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避免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使职工得不到应有的治疗和赔偿。 另外,如果工伤复发导致劳动能力发生变化,职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重新评定伤残等级,职工可以根据新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后工伤复发的问题时,职工需要及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复发的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和病历等材料,以便顺利享受工伤待遇。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