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且双方都受伤该如何处理?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交警已经判定对方全责,并且双方都在事故里受了伤,那么处理的流程和涉及的法律规定是有明确要求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对方全责”这个概念。这意味着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对方承担全部的过错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先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对你的损失进行赔偿。 交强险的赔偿是有一定范围和限额的。一般来说,包括医疗费用赔偿、伤残赔偿以及财产损失赔偿等方面。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会赔偿你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必要的医疗支出。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额度不够弥补你的全部损失,那么接下来就要看对方是否投保了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如果有商业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继续对你进行赔偿。 要是对方既没有足够的保险赔偿,或者根本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剩余的赔偿责任就由对方个人来承担。对方需要自己掏钱赔偿你的各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对于对方自己的受伤情况,因为他负全责,所以他自己要承担自己的损失,除非他自己购买了相关的意外险等可以进行理赔的保险。如果对方有购买相应的意外险,那么他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你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病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这些证据对于你后续的索赔非常重要。如果你和对方或者保险公司在赔偿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