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无法鉴定责任该如何处理?


在医疗事故无法鉴定责任的情况下,处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表明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情况下,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自己受到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当医疗事故无法鉴定责任时,并不意味着患者就不能主张权益。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患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就诊记录、缴费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医疗机构存在上述可推定过错的行为。 另外,即使没有鉴定结果,如果患者能够通过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法院也可能会根据这些证据进行责任认定。例如,患者可以证明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明显的操作失误、用药错误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具体案情,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 患者还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在协商过程中,患者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