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该如何处理?

我公司目前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了,但有一些合同还没履行完,不知道这些合同后续该怎么处理,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呢?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有什么影响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展开 view-more
  • #破产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是一个重要且复杂的法律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处理方式。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这里的管理人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事务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其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甲企业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甲企业尚未交付货物,乙企业也未支付货款。在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就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继续履行该合同,让甲企业交付货物,乙企业支付货款;还是解除该合同。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继续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若合同被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也就是说,对方当事人因为合同解除而遭受的损失,可以作为债权向破产企业进行申报,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然而,这种债权的清偿顺序和比例要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对于一些涉及公共利益或者需要特定资质才能履行的合同,管理人在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时,除了考虑对破产财产的影响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总之,破产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