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有孩子了是否算重婚罪?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别人有了孩子,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重婚罪。我和外面的人并没有正式结婚,就是有了个孩子,我很担心会因此面临法律责任,想知道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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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在外面有孩子是否算重婚罪,首先得了解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种法律婚姻,也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构成重婚罪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法律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仅仅是在外面有孩子,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有孩子可能只是出轨或者非婚生育的结果,并不等同于与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并生育了孩子,但并没有和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通常就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在外面和他人有孩子的同时,还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就可能构成重婚罪了。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法律婚姻或事实婚姻关系,而不是单纯看是否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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