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肥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合肥工作时受了工伤,经鉴定为四级。我不太清楚这边对于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想知道具体能拿到多少赔偿,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专业人士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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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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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依法获得的经济补偿,用于弥补因工伤带来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而四级工伤属于较为严重的工伤等级。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合肥四级工伤的赔偿标准。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若您的月平均缴费工资是5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21 = 105000元。 其次是伤残津贴。还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并且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假设您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每月能拿到的伤残津贴就是5000×75% = 3750元。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3750元,工伤保险基金会把不足的部分补上。 再者,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另外,职工因工伤需要进行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还有,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合肥四级工伤赔偿主要涵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待遇、生活护理费等方面,这些赔偿标准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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