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最新的立案标准与司法解释是什么?


帮信罪,全称为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明知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做违法犯罪的事儿,还为他们提供像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这类便利服务,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那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如下: 1.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这里指的是为三个不同的行为人或者不同团伙提供帮助。比如,你给三个不同的网络诈骗团伙都提供过技术支持,那就符合这一条。 2.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支付结算通俗讲就是资金转入并转出银行卡。比如,你为别人提供银行卡用于转账,资金进出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 3. 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例如,你通过在网络上投放广告,为从事违法活动的人提供了五万元以上的资金。 4.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就是因为帮信行为获得的所有非法收入加起来有一万元以上。 5. 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这是针对有过相关违法前科又再次犯事的情况。 6.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被你帮助的人实施网络诈骗,导致很多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或者精神伤害等严重后果。 7. 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5张(个)以上的。 8. 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卡20张以上的。 9.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个兜底条款,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判断。 此外,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支付结算数额总计达到100万元规定标准的或者投放广告数额达到25万元的或者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涉嫌帮信罪。对于出租、出售信用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涉案卡中的流水超过30万元,且其中至少3000元经过查证系涉诈资金,也属于帮信罪中的情节严重。 相关概念: 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且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支付结算:资金在银行卡等账户之间的转入和转出操作。 违法所得: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