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村拆迁赔偿都有哪些?


在河南农村拆迁,通常所说的是拆迁补偿金而非赔偿金哦。这里先解释一下,拆迁补偿是对损失的弥补,带有补充性;而拆迁赔偿带有惩罚性,是对有过错一方的经济惩罚,正常行政拆迁只有补偿金。 河南农村拆迁补偿金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根据房屋的类型和面积来计算的。一般来说,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及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其次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是为了保障被拆迁人在搬迁过程中以及过渡期间的居住等需求。比如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最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例如一些地方对于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村民会给予一定的奖励金。 此外,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就是对房屋周边的附属设施等按照等价的原则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国家征收土地的程序和补偿相关事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相关概念: 拆迁补偿:对拆迁中遭受损失的一方给予弥补性质的费用。 拆迁赔偿:对拆迁过程中有过错一方的惩罚性经济赔付。 异地安置补助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因异地安置产生的住宅用地、相关设施、租赁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