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离开又返回现场属于什么性质?
我开车撞了别人的车,当时心里一慌就直接开走了。但开出去没多远,我冷静下来觉得这样不对,就又返回了现场。我现在特别担心自己这种行为会被怎么认定,想知道肇事后离开又返回现场在法律上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肇事后离开又返回现场的性质,关键在于分析离开现场时当事人的主观心态和目的。 如果当事人离开现场是因为害怕被追究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比如害怕承担赔偿责任、担心受到刑事处罚等,即使之后又返回了现场,其离开的行为依然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离开现场的行为,就可能构成逃逸。不过,之后返回现场的行为在量刑和情节考量上,可能会被作为从轻的因素。 但要是当事人离开现场是出于一些合理的、非逃避法律责任的原因,例如为了及时去寻求救助、报警但现场不具备条件等,之后又返回现场,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因为其主观上并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比如,事故发生地较为偏僻,没有通讯信号,当事人驾车到有信号的地方报警,之后迅速返回现场,就不应认定为逃逸。所以,具体性质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当事人离开现场时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