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认定是否会考虑赔偿能力?
我前段时间开车不小心和别人的车发生了碰撞,当时我心里特别慌,就直接开车走了。后来我了解到这可能算肇事逃逸。但我经济条件不太好,赔偿能力有限,我就想知道,在认定肇事逃逸的时候,会不会考虑我的赔偿能力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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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的认定通常不会考虑赔偿能力。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后,为了躲开责任就跑掉了。这一行为的核心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里重点强调的是逃避法律追究这个主观意图,而没有提及赔偿能力。也就是说,不管当事人有没有钱赔偿,只要他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责任而离开现场,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举例来讲,假如甲和乙发生了交通事故,甲虽然经济困难,赔偿能力不足,但他在事故发生后,没有留在现场处理,而是直接开车跑了,那么甲的这种行为依然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判断是否逃逸主要看是否有逃避责任的故意,而不是看赔偿能力。 另外,赔偿能力与肇事逃逸的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范畴。赔偿能力主要涉及到后续事故赔偿的执行问题。如果当事人被认定为肇事逃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当涉及到赔偿时,如果当事人确实赔偿能力有限,在执行赔偿判决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比如可以与受害人协商分期赔偿等方式,但这并不影响肇事逃逸的认定。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的认定主要依据当事人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和逃离现场的客观行为,与赔偿能力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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