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缴纳定金或订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定金和订金是否可以退回?

我打算买房,销售让我先交定金或者订金,说这样能把房子给我留着。我不太懂这两者有啥区别,交的时候要注意些啥,而且要是后面我不想买了,这钱能不能退回来呢?心里有点没底,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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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常见的概念,但它们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在缴纳时也需要注意不同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同时,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定金罚则”。 在买房时,如果您缴纳了定金,就意味着您有按照约定签订购房合同的义务。如果您因为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那么定金通常是不能退回的。相反,如果开发商违约,比如将房子卖给了别人,那么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您缴纳的是订金,当您不想买房时,是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订金的,因为它本质上只是预付款。 在缴纳定金或订金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款项的性质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特别是关于退款的条件和方式等内容。三是要保留好支付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买房缴纳定金或订金时一定要谨慎,清楚了解两者的区别和相关法律规定,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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