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工伤如何赔偿?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实习生与用人单位通常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一般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费就是因治疗工伤而花费的必要费用,比如看病的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都算在内。护理费是指如果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所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要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在住院期间的吃饭补贴。 要是造成残疾了,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则要根据伤残等级等因素来确定具体金额。 不过,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符合一定条件,能证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等劳动关系特征),那么就可按工伤赔偿处理。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与一般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相同。由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以下赔偿项目: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扶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应领取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给工伤职工的所有赔偿项目。 总之,实习期工伤赔偿情况比较复杂,要先确定是按人身损害赔偿还是工伤赔偿来处理,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